浙江言信诚仓储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信息中心

我国取消钢材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

2010年6月23日 11:30:07
  

        上海证券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2日联合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明确从7月15日开始,取消包括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建材等在内的406个税号的产品出口退税。
       根据《通知》,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主要分成六大类,包括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以及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随《通知》下发的清单显示,此次被取消的产品之前享受5%到17%不等的出口退税率。

Copyright@2003-2024 浙江言信诚仓储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1047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