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拟缩短成品油调价周期至10天
2011年9月19日 17:05:13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近日在达沃斯论坛上表示,发改委正在研究和推进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完善。专家对此表示,成品油定价应逐步向市场化迈进,在管理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短期仍要从成品油定价周期与幅度着手完善。
我国成品油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即在政府指导价下,石油垄断企业无权自主决定是否涨价,只能提出涨价的建议,最终的决定权在发改委。现行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当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但这一机制在运行中显现出不少弊端,如调价时间滞后、刺激了投机行为,形成国内油价易涨难跌的格局。
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此前透露,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根据国内资源、国际市场等多方面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正在加紧改革,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以及阶梯电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在年内推出。
根据发改委向国内主要石油公司下发的有关征求意见稿,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天,并拟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
对此,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里指的下放定价权并不意味着完全由市场定价,而是政府给划定一个“圈圈”,企业必须按照这个规矩来调,其实质仍然是由政府约束价格。